场外配资是合法金融业务吗,潘功胜:房地产市场场外配资属违法经营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3月12日讯
十二届天下人大四次聚会会议新闻中央于3月12日10时在梅地亚中央多功效厅举行记者会,约请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副行长易纲、副行长兼国家外汇治理局局长潘功胜、副行长范一飞就“金融刷新与生长”的相关问题回覆中外记者的提问。
潘功胜指出,包罗P2P平台在内的房地产市场的场外配资,包罗房地产中介结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互联网金融平台所从事场外配资,也包罗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P2P为主体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相团结,从事场外配资营业。人民银行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是很是明确的,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自办的金融营业没有取得响应的资质,是违法从事金融营业,而且这内里还存在着自我融资、自我担保、搞资金池的征象。二是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办的金融业或者与P2P平台相助开展的金融营业,所提供的首付贷的产物不仅加大了住民购房的杠杆,削弱了宏观调控政策的有用性,增添了金融风险,同时也增添了房地产市场的风险。
潘功胜称,我们会与相关部门一起,团结即将最先的互联网金融的专项整治运动,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他们与P2P平台相助开展的金融营业最先举行整理和整理,攻击为客户提供首付贷融资、加大购房杠杆、变相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行为。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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